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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 “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5-29    来源:陕西文明网    责任编辑:何琦

  各设区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城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方控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育师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按照《陕西省“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方案》要求,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研究部署“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倡导学生文明用餐,爱惜粮食,懂得感恩。强化法治观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强化卫生意识,推行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强化绿色理念,践行“光盘行动”;强化底线思维,保障全省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形成“舌尖”文明新风尚,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积极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对师生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在学校食堂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语,重在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让“文明餐桌”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要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在学校食堂设置不同价位、不同分量、科学搭配的饭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普及文明、节约意识,教育师生理解和传承饮食文化,摒弃不良饮食癖好,讲究用餐礼仪,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用餐环境,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饮食和生活习惯。 

  三、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食堂管控。学校食品安全是“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陪餐制度。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严格加工制造、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管理,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实施“明厨亮灶”,实行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查与监管部门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外包管理。要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配送能力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要确保供餐单位具有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配送车辆和设施设备。督促学校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五、强化应急处置,防控重大事件。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联络畅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