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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法院“她”力量|王慧芳:愿做法治路上的“追光者”

时间:2024-03-14    来源:    责任编辑:靳国英

  王慧芳,西安中院民四庭副庭长。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有惩恶扬善的正气和公正裁判的能力”,这是十几年来深耕审判一线的王慧芳一直坚持和奉行的司法信念。

  面对激烈对立的拆迁纠纷,她耐心析法明理,依法公正裁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面对一级伤残,亟需治疗费用的未成年人,她加班加点通过先予执行和快审快结的方式给予受害者最快的赔付;面对涉众民生案件,她组织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建筑企业多方合力化解争端,让当事人以最低成本最优方案实现案结事了;面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还贷的群众,她通过促成分期付款的和解方式缓解还款压力,保住群众的基本住房……

  西安中院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后,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各种困难挑战,她和同事们拼搏奋进、攻坚克难,用案件填满工作日程的每一个时间格,在团队成立的短短三个月共结案471件,跑出了西安中院的速裁速度。团队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团队调解案件数量多,服判息诉率高,当事人满意度高,收到当事人赠送的多面锦旗,在速裁的快车道上实实在在给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了案件“数量+速度+质量+效果”齐头并进,为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贡献了力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一名民商事法官,王慧芳始终树牢服务意识,不断通过个案的公正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其审理的一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是本地国企,另一方是外地小微企业,王慧芳严格依法裁判,司法天平绝不倾斜,既保护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对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具有价值引导作用,彰显了西安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裁判理念,是促进民营企业投融资环境持续优化、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西安法治营商环境的典范。该案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民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