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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步 有站位 有品牌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时间:2022-03-17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欣慧

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英烈墓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现场举行主题党日活动(资料照片)。

  从2015年被确立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试点省,到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再到陕西“六彩”检察公益诉讼品牌的形成,陕西检察公益诉讼聚焦中心大局,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公共利益守护人”职责,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 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长江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以检察力量保护秦岭绿水青山,是陕西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

  省检察院量身打造陕西特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机制的工作方案》,与省秦岭办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构建省检察院统一指挥,铁路检察机关集中管理,涉秦岭6市检察机关紧密协作配合的专门检察监督机制。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重点监督水资源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11类61种违法行为,发现秦岭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1件,提出检察建议810件,起诉52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2.7万余吨,恢复被损国有林地38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11公里,治理被污染水源地217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967亩。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查办了杨某等3人非法采伐红豆杉案。汉中、安康检察机关查处涉及违法建设、土地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一批典型案件。略阳县检察院、宁强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秦岭尾矿库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 护佑黄河生态安全

  滔滔大河,蜿蜒九曲。陕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黄土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等指导意见,运用多种司法手段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黄河案件线索3968件,立案3947件,提出检察建议3624件,起诉94件。截至目前,共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00余公里,修复黄河湿地8000余亩。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全省共建立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修复基地、公益林等60余万亩。定边县检察院办理了破坏林木和林地资源系列案件,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林木3445亩,建成检察公益林基地。

  聚各方力量,佑大河泱泱。省检察院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河长办、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陕西黄河流域监督协调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构建“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模式,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构建起“检察+社会”环境保护合作模式。

  ■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红色精神

  陕西作为中国革命摇篮和延安精神发祥地,红色资源格外丰富,全省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224处。去年4月,省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监督履职、保护革命文物相融合,部署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重点监督违法建设、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等8类26项违法行为。

  在专项活动中,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对辖区的革命旧址和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案件线索16件。在南泥湾镇赵家河村,发现有200多名烈士的三五九旅英烈园坟茔塌陷,后方医院旧址灌木丛生。随后,省检察院领导前往延安督导南泥湾三五九旅英烈园和后方医院革命遗存保护,延安市检察院靠前指导,宝塔区检察院全力推进,英烈园和后方医院旧址目前均被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恢复重建项目已纳入延安市整体土地空间利用规划,后方医院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已编制完成。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1532处,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8件,立案406件;提出检察建议400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推动认定文物15处,纳入革命文物名录44处。

  ■ 排忧解难暖民心

  我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监督侵害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侵占、挪用国家支持农村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及提高农民收入补贴资金等4类32项违法行为,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天然气依法经营与服务、安全供应与使用是公众关注的热点。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城镇燃气供应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邀请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部署会,全面构建“企业担当+行政履职+检察监督”的城镇燃气供应治理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供暖季安全温暖。截至目前,全省发现燃气供应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立案43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

  去年冬天,汉中市检察院接到汉江新城拙政苑业主反映经常停气和管网存在安全问题的举报后,立即开展实地调查,查明情况后予以立案,并与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磋商,很快解决了群众关切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去年初,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 “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车站周边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学校食堂等,摸排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0件,立案128件,提出检察建议107件。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督促落实食品领域从业禁止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告诉记者:“2021年,我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05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77件;提出检察建议8833件,回复整改率99.46%;依法起诉315件,均获法院支持;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01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诉前检察建议数均居全国前列,为守望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吕贵民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