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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突出主线 狠抓重点 全面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时间:2021-12-15    来源:中共渭南市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汪瑢

  渭南地处关中平原东部,总面积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8万,农村人口237万,是我省农业大市。近年来,渭南市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和改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主线,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移风易俗工作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创新载体、充实内容,以点促线、以线带面,在探索中前行、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激发乡村文明新活力

  渭南市坚持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平台和主线,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果,有效激发了乡风文明新活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精神,研究部署建设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原则,在巩固提升全国首批试点富平县的基础上,将华阴、合阳、大荔、白水4县(市)确定为市级试点县,又在加快推进全国第二批试点韩城市的基础上,将试点工作拓展到所有县(市、区)全域推进。

  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指导11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除韩城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建制外,其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编制11人至20人不等。同时,健全完善了镇、村两级文明实践机构。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文明实践所124个、文明实践站1608个。其中富平、韩城、白水、临渭、华州、蒲城实现镇、村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全覆盖,实现了文明实践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三是加强措施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渭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农业、文化、教育等28个部门力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阶段规划、工作重点,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促进文明实践资源下沉、互融互通。四是打造特色品牌。立足区域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了富平县“怀德生日会”、华阴市文明实践“大喇叭”、合阳县“五色花”(红色先锋、绿色生活、蓝色守护、橙色寄托、粉色力量)志愿服务、白水县“村级史志编撰”、大荔县“殡葬改革”等一批具有渭南特色的文明实践品牌项目。同时,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吸引广大群众成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的参与者,使农民在“志愿者”与“受益对象”的角色转换下,提升了思想道德修养,凝结了集体价值观念,营造了邻里互助的文明乡风。截止目前,全市共组建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2683支,注册志愿者达27.5万人。39名志愿者、16个组织、11个项目、7个社区受到中省表彰。

  二、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创建力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基层基础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关乎整个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和提升。渭南市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一直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创建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按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整体部署,突出文明村镇创建,突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突出道德模范、渭南标杆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村镇、农户、农民之中,塑形铸魂,稳步提升。一是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发挥文明村镇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坚持将文明村镇创建与“十个一”建设相结合,不断扩大覆盖面,全面铺开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表彰市级文明村镇32个,新申创市级文明村镇66个,省级文明村镇44个,形成了连线成片的创建格局。用文明村镇创建为乡村振兴铸魂、塑形、强基,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成为了美丽乡村最动人的风景。二是加大星级文明户创建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丰富宣传渠道,利用群众评、群众议、群众学,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2021年全市共评选“十星级文明户”11万余户,形成了农民群众在参与文明村镇和各类道德实践中改陋习、树新风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道德典型引领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弘扬主流价值方面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培育和推选宣传道德模范、渭南标杆、身边好人活动。2021年1人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7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2人荣登“陕西好人榜”,命名表彰第八届渭南市道德模范20名、第八届渭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1名、“渭南杆标”11个集体、86名个人,全市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移风易俗工作措施,形成乡村文明新风尚

  农村社会风气直接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和水平。近年来,渭南市坚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重点、强措施,持续深入,巩固提高,农村社会风气明显改善,受到群众普遍称赞。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坚持每年清明开展文明生态祭祀宣传活动,印发《文明祭扫倡议书》。坚持长年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社会舆论,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摒弃陋习。坚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升人们法律意识,树立正确新观念,促进了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出台规定,规范行为。市上先后出台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关于在全市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行了规范约束,立竿见影、效果显著。广泛深入开展“万条家训进万家”活动,将“立”家训、“送”家训、“守”家训相结合,有力促进了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逐渐形成。

  三是全面推进“一约四会”,巩固提升移风易俗成果。渭南市将“一约四会”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突破口,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进“一约四会”制度的意见》,督促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2021年底实现“一约四会”村民自治组织全覆盖。目前,渭南市共2079个行政村(社区)建成了尊重民意、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一约四会”村民自治组织。其中,临渭区、华阴市、潼关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白水县、经开区、高新区所有村(社区)已实现全覆盖,并做到规范运行,有效发挥作用。真正实现了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有效治理了农村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形成了乡村文明新风尚。

  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渭南市虽然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上还存在活动内容不够丰富、资源整合不够充分、阵地设施不够完善、平台作用发挥不够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缺乏活力等问题,距离群众期盼和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突出主线、狠抓重点,不断破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难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落实县(市、区)党委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功能定位、职责划分、工作流程和人员队伍等,至2022年底,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标准要求,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中心、所、站三级贯通的体制机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营造农村文明新风尚。二是强化保障激励。构建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作为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保障。设立专项基金,对年终工作考核优秀的镇办实行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重点资助,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较大进展。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一体化推进。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专项巡视巡察,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实绩考核,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测评和年度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