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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物,让城市更美

——商洛市倾力打造“好人之城”纪实

时间:2019-11-12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苏琳

  

商洛的街道上四处可见“好人之城”的宣传标识。 记者 郭诗梦摄

  初冬时节,漫步在商洛市区的大街上,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一个个灯杆上镶嵌着一块块“好人”公益广告宣传牌。公益广告宣传牌上,人物照片端庄大气,“文明商洛 好人之城”八个大字格外醒目,构成了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

  今年以来,为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放大“最美”效应,将打造“好人之城”纳入“最美”系列范畴中,商洛市不断丰富延展“最美”系列的内涵和外延,让“最美”之风吹入寻常百姓家。

  精心培育 争做最美人物

  随手打开商洛最美人物画册,一串串熟悉的名字赫然映入眼帘:不顾个人安危、从死神手里抢回17条鲜活生命的全国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邵新江,孝老爱亲、带着瘫痪的母亲上大学的最美大学生唐伟丽,初心不改、助人为乐的中国好人马华,一诺千金、诚信兴业的陕西省道德模范、80后企业家沈传奇……

  近年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商洛市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社会文明道德风尚不断提升,精神文明之花竞相绽放,相继涌现出一大批最美人物,成为商山洛水间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个人感动一群人,一群人影响一座城。“他们身上所展现的崇高品德、人格魅力和担当精神,给社会注入了暖流,凝聚了强大的正能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商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李丹峰说。

  为了将“最美”系列打造成商洛的一张名片,商洛市坚持用最美人物那些朴素却又高尚的精神荡涤人心,把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得具体生动,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使争做最美人物成为一种自觉、一种追求,鼓励干部群众用自己的力量,用千万颗心、千万双手一起大写“最美”文章。

  广泛发动 打造特色品牌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就是正义的守护神。”10月23日下午,在商洛市召开的2019年第三季度“商洛好人”发布会上,荣获全市最美法官称号的镇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张玲,作为敬业奉献类“商洛好人”发言。张玲坚定有力的话语赢得了阵阵掌声。

  一直以来,商洛市聚焦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把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凡人善举,选树先进典型,让更多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在各行各业不断涌现,形成了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感动商洛十大人物、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身边好人等层次丰富、特色鲜明的“最美”系列品牌。

  目前,商洛已经连续开展了最美医生护士、最美扶贫人、最美税务人、最美公务用车驾驶员、最美消防卫士、最美快递员、最美文艺工作者、最美法官干警、最美环卫人、最美公务员等“最美”系列人物评选。同时,先后开展了六届商洛市道德模范、两届感动商洛十大人物以及最美家庭、孝顺公婆好媳妇等系列评选活动,涌现出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学得来的“群英谱”,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着力传播城市文明正能量。

  示范引领 建立长效机制

  发现、评选、点赞最美人物之所以在商洛市各行各业形成道德新风尚,与商洛多年来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分不开。商洛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2018年以来,商洛市1人获全国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4人获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5人获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奖;6人荣获“中国好人”,22人荣获“陕西好人”;100余人获得商洛市最美人物称号。5月20日,在2019届陕西520公益季颁奖盛典上,商洛市荣获2018年“陕西正能量城市”称号。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为了让更多的“最美”从幕后走向台前,商洛不断放大“最美”效应,积极打造评选、学习、宣传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唱响“厚德陕西 善行商洛”之歌,用一个个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最美人物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让更多的人自愿加入到“最美”行列。

  如今,在商洛,最美人物的凡人善举已突破群体、地域、行业的拘囿,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他们用事业上的责任与担当、道德上的高尚和坚持,激励更多的人加入“最美”之中,让商洛这座“秦岭最美的城市”更加温暖、更加和谐。(记者 郭诗梦 通讯员 周烨明)